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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珠海华发集团发布公告,于3月10日至11日在深交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10亿元碳中和绿色债券。这是自2月初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首批碳中和债以来,今年国内发行的第17只碳中和债券。
“碳中和债券是绿色债券的子品种,其创新发展对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助力我国完成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分析人士表示,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国内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都面临深度转型,绿色债券有期限长、具备一定价格优势等特点,随着绿色债券市场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未来市场对绿色债券的需求会日益提高,发行主体会更加丰富,创新品种也将不断涌现。
碳中和债券规模持续扩大
自我国提出“30·60目标”以来,绿色债券按下创新发展的“加速键”,碳中和债券也应运而生。据《金融时报》记者统计,近期共有15家国企央企发行了17只碳中和债券。截至目前,已有16只成功落地,实际募资206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市成功发行6只碳中和债,发行规模64亿元;上交所成功发行7只,除华电集团的碳中和债外,其余6只均已上市;深交所成功发行3只碳中和债券,1只已上市。
从发行主体来看,首批碳中和债“吃螃蟹”者都是国企央企,其中除广投能源及其发行的碳中和债券信用评级为“AA+”外,其余均为AAA级及以上,票面利率集中在3.5%左右。从发行规模来看,除国家能源集团的碳中和债券外,大多集中在5亿元至10亿元之间。
民众期货研究所副所长表示,首批碳中和债券主要作为我国绿色金融创新型工具的初步试点,为更多金融机构推动并参与绿色金融创新提供指导和经验,以此能够更成熟地利用金融工具引导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预计未来碳中和债券的规模将继续扩增。
与传统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除需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名录》及其他必要的绿色项目评估标准外,还需具有碳减排效益。上述16只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项目领域包括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和绿色建筑。
东方金诚高级分析师冯琳表示,碳中和债券的推出,可以帮助发行企业抓住政策红利,拓宽企业绿色项目融资渠道,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同时,企业通过发行碳中和债募集的资金将切实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加之监管对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要求的提高,能够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和实际成果,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碳中和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进而利好债券发行利率的下降,助力企业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
绿债关注度不断提高
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超8000亿元,均位居世界第二位。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此前在国新办举行的绿色金融有关情况吹风会上表示,绿色债券支持环境改善效果显著,初步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
“我国包括贴标和非贴标在内的绿色债券存量不到债券市场存量的4%,绿色债券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央结算公司总监兼中债研发中心主任宗军表示,中国是世界绿色信贷第一大国,同时也是制造业第一大国,充足的项目储备为绿色债券发展提供了不竭的需求动力。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深化,绿色信贷、绿色基金向绿色债券市场的转化将更为频繁。
今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随后,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陆续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表示,碳中和已成为全国两会热议话题,多方政策都对绿色金融给予支持,这将为绿色债券市场带来重大机遇。同时,监管层明确要完善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加速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机遇之外,也有挑战,比如,环境信息披露不足、绿色债券评级模型需要创新、转型带来的金融风险等问题都亟待解决。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更多金融资源将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碳中和债券乃至绿色债券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市场制约因素亟待破解
要实现“30·60目标”,巨大的降碳、固碳、抵碳需求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功能和制度完备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民众期货团队表示,国内绿色债券规模不断扩大,品种持续丰富,但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仍受到与国际标准之间有差距、发行人发行动力欠缺以及国内绿色债券投资氛围尚未形成等因素制约。
人民银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要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五大支柱,包括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等。绿色信息披露作为绿色债券落到实操层面的重要环节,目前尚存在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围绕加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需要根据碳中和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律特点,明确统一绿色金融定义和绿色金融产品设立、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对绿色项目、绿色金融统一标准,并严格信息披露。
为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还应扩大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扩大绿色债券发行量,积极支持企业及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机构投资者提高绿色债券认购占比。
宗军表示,可以探索绿色国债发行,鼓励地方政府发行绿色专项债,推动以绿色ABS、绿色项目收益债券等产品盘活绿色资产,进一步拓展绿色债券发展空间。同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夯实壮大绿债投资者基础,促进绿色债券供求平衡,动态支持绿债市场稳健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