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城投承接了专项债?|融资_民众期货_民众期
民众国际期货官网:岳读债市
基本结论
为什么我们建议关注承接专项债的城投主体?
政策支持专项债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受到财政扩张能力有限的约束,专项债已经成为政策重点支持的融资方式,专项债作为重要的稳增长的抓手得到高层的重视。
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有更加便利的融资民众国际期货官网。政策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专项债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从债券发行人的角度看,对于承接相关重大项目的主体,其融资渠道和民众国际期货官网更加广泛,有助于加强后续融资和持续经营能力。
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隐性债务风险更小。能够承接专项债的主体,本身的存量隐性债务压力较为可控,必要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并不会因为前期融资涉及隐性债务而完全无法继续。金融机构为专项债项目提供的合规融资,也不会被认定为新增隐性债务。
重大建设项目交给重要平台来实施。从项目类型看,专项债项目大多属于地方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项目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能够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在当地都属于重要性比较高,资质比较好的主体,考虑到专项债项目的长期性,该类城投公司得到政府长期支持的可能性也较大。
2020年,555家有存量债券的城投企业作为项目公司或控股股东参与承接了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江苏省和四川省分别为94家和83家,其中行政层级为区县的企业数量分别为65家和42家。
从项目类型来看,承接城乡建设、旧村改造、市政基础建设类,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类和生态环境、水利水务类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数量较多,分别为165家、90家和62家。
从评级角度来看,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外部评级中等,有297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142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74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A,39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1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
从负债程度来看,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整体债务率适中,普遍面临一定的即期债务偿付压力。剔除未披露2019年年报数据的企业后,有353家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70%之间,有309家企业现金短债比小于1。
风险提示:数据缺失,隐性债务化解不及预期,政策变动超预期。
2020年,为缓解疫情冲击带来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专项债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而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一般是当地较为重要的企业,在融资渠道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发行的债券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本文对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债发行主体进行梳理,以供投资者参考。
一、为什么关注承接专项债的城投主体?
1.1 政策支持专项债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在43号文和新《预算法》实施以后,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开前门,堵后门”的重要方式而推出的,其目的是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基础上,满足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需求 [1]。
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专项债作为重要的稳增长的抓手,越来越得到高层的重视。在4.17政治局会议中,指出“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2] ”。
而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对专项债的使用多有涉及:第一,合理扩大专项债规模。此前财政部已经分两次提前下达2019年新增专项债限额,共计1.29亿元,加上此次再下达一批额度,今年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模将超出上年。第二,优化资金投向,适度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并且适当扩大使用范围。第三,提高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加大带动作用 [3]。
2020年初社会经济遭受了新冠疫情的巨大冲击,而受到财政扩张能力有限的约束,专项债已经成为政策重点支持的融资方式。
1.2 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有更加便利的融资民众国际期货官网
201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4] (以下简称《通知》),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对于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鼓励保险机构为符合标准的中长期限专项债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
从债券发行人的角度看,对于承接相关重大项目的主体,其融资渠道和民众国际期货官网更加广泛,有助于加强后续融资和持续经营能力。
1.3 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隐性债务风险更小
根据《通知》规定,“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项目单位”,这意味专项债项目单位的存量隐性债务压力较为可控。
对于专项债项目融资中涉及存量隐性债务的,“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基础上,对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专项债项目的后续融资,并不会因为前期融资涉及隐性债务而完全无法继续。
而对于金融机构提供的后续融资,《通知》也给予了隐性债务方面的免责。“对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以及依法合规支持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凡偿债资金民众国际期货官网为经营性收入、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对金融机构支持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且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也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
因此,能够承接专项债的主体,本身的存量隐性债务压力较为可控,必要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并不会因为前期融资涉及隐性债务而完全无法继续。金融机构为专项债项目提供的合规融资,也不会被认定为新增隐性债务。
1.4 重大建设项目交给重要平台来实施
2020年专项债资金的投向,将继续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 [5],此外还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流、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
从项目类型看,专项债项目大多属于地方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项目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能够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在当地都属于重要性比较高,资质比较好的主体,考虑到专项债项目的长期性,该类城投公司得到政府长期支持的可能性也较大。
因此,我们认为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公司,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以及更小的隐性债务风险,其发行的债券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1]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10/02/content_9111.htm
[2]http://www.gov.cn/xinwen/2020-04/17/content_5503621.htm
[3]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42311/42832/wz42834/Document/1676734/1676734.htm
[4]http://www.gov.cn/xinwen/2019-06/10/content_5398949.htm
[5]http://www.gov.cn/premier/2019-09/04/content_5427292.htm
二、哪些城投企业在承接专项债项目?
2.1 承接专项债的发债城投主体超五百家
我们梳理了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中涉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项目[6]的承接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有存量债的城投企业为555家 [7](以下简称“样本企业”)。
从地区分布来看,江苏省和四川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数量较多,分别为94家和83家。从行政层级来看,区县及县级市城投企业、地级市城投企业和省级省会(单列市)城投企业分别为271家、173家和111家;其中江苏省、四川省和重庆的区县城投企业分别为65家、42家和34家。从项目类型来看,承接城乡建设、旧村改造、市政基础建设类,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类和生态环境、水利水务类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数量较多,分别为165家、90家和62家。
2.2 AA等级城投企业数量较多
从外部评级来看,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主体评级主要集中在AA。剔除2家无主体评级的企业后,在553家城投企业中,有297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142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74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A,39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A-,1家主体信用评级为A+。
从中债隐含评级和外部评级的对应来看,在剔除了债项有担保的企业外(即保证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一致),有29家城投企业外部评级低于中债隐含评级2-3个子级[8] ,有208家城投企业外部评级低于中债隐含评级1个子级。对于外部评级和隐含评级差异较大的城投企业,可以寻找一些超额收益的机会。
2.3 样本企业整体债务率适中
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整体债务率适中。剔除未披露2019年年报数据的企业后,有353家主体资产负债率在50%-70%之间,有159家资产负债率小于50%,有36家资产负债率大于70%。在此,我们用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来衡量企业的即期债务偿付压力,发现有309家企业现金短债比小于1。
2.4 样本企业再融资能力向好
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再融资能力整体向好。我们通过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公开债券发行情况来评价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发现共有248家城投企业2017-2019年连续三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正,有284家城投企业2020年发行过公募债券。
下表为连续三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正的城投企业中2020年有新发公开债券的明细。
[6]即不包括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专项债。
[7]剔除了非城投曲线样本。
[8]在此不考虑中债隐含评级的AAA+和AAA-级别。
[9]不包括私募及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融资工具及海外债等。
三、城投平台承接专项债项目的融资模式
我们从城投平台承接项目次数较多的轨道交通、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3个类型的项目收益专项债中各选取一只,具体分析其项目资本金民众国际期货官网及项目融资组合的方式。
3.1 轨道交通
我们以2020年辽宁省轨道交通专项债券(一期)为例,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的2个融资项目均由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其中沈阳市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建设项目资本金31.23亿元(地方政府投入26.23亿元,专项债补充5亿元),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筹集;沈阳市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资本金84.12亿元(地方政府投入64.62亿元,专项债补充5亿元,国开发展基金补充14.5亿元),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筹集。总结来看,轨道交通专项债项目投资资金的民众国际期货官网一般为“财政投入资本金/建设单位自筹资本金/专项债补充资本金/国开发展基金补充资本金+银行贷款”。
3.2 城乡建设
我们以2020年江苏省城乡建设专项债券(一期)为例,本期债券的募投资金主要用于江苏省省本级、12个设区市本级及24个县(市)的城乡建设。其中,南京市大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5.8亿元,资本金1.74亿元(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投入0.02亿元,专项债补充1.72亿元),剩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南京市高新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总投资5.32亿元,资本金1.6亿元(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投入0.02亿元,专项债补充1.58亿元),剩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总投资3.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0.65亿元(均由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投入),资本金外的剩余投资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总结来看,城乡建设专项债项目投资资金的民众国际期货官网一般为“财政投入资本金/建设单位自筹资本金/专项债用作资本金+专项债债券融资+自筹资金”。
3.3 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以2020年安徽省基础设施专项债券(六期)为例,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安徽省所辖16个设区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用于铁路、机场、水运等项目。其中,铜陵市老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由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资本金由地方政府财政投入;芜湖市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三期项目由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资本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总结来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项目投资资金的民众国际期货官网一般为“财政投入资本金/建设单位自筹资本金+专项债债券融资”。
四、总结
通过梳理承接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的城投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并对其进行简要分析,我们发现,相关企业主要为区县平台,承接的专项债项目主要集中在涵盖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建设、城乡建设、旧村改造、市政基础建设的基建项目及交通领域。城投企业外部评级以AA级为主,部分企业外部评级和中债隐含评级相差2-3个子级,建议关注赚取超额收益的机会。同时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负债水平整体适中,再融资能力向好。承接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有着较为明确的政策支持,鉴于2021年专项债发行中将更注重申报项目的质量及平衡资金落实情况,建议关注投资增速超预期地区的城投企业。
五、风险提示
部分数据缺失,隐性债务化解不及预期,政策变动超预期。
报告发布机构:中泰证券研究所
参与人员信息:
周岳 | SAC编号:S0740520100003 | 邮箱:zhouyue@r.qlzq.com.cn
巩成华(研究助理) | 邮箱:gongch@r.qlzq.com.cn
特别民众期货官网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微信订阅号制作的本资料仅面向中泰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中泰证券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准。若您非中泰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勿订阅、接受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
因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谅解!中泰证券不会因为关注、收到或阅读本订阅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中泰证券的客户。感谢您给与的理解与配合,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订阅号为中泰证券固收团队设立的。本订阅号不是中泰证券固收团队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所载的资料均摘自中泰证券研究所已经发布的研究报告或对已经发布报告的后续解读。若因报告的摘编而产生的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请注意,本资料仅代表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研究观点可根据中泰证券后续发布的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作出更改,本订阅号不承担更新推送信息或另行通知义务,后续更新信息请以中泰证券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准。
本订阅号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仅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中泰证券及相关研究团队不就本订阅号推送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任何订阅人不应凭借本订阅号推送信息进行具体操作,订阅人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中泰证券及相关研究团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推送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中泰证券及相关内容提供方保留对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的一切法律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转载或者复制本订阅号推送信息。若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转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中泰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