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银行进入标准债券远期市场的公告|债券
日期:2019-11-27 20:05
来源:CfetsOnline发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规则》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天津银行已完成标准债券远期入市,即日起,可参与标准债券远期交易。
特此公告
截至2019年11月27日
机构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浦发银行 招商银行 中信银行 兴业银行 民生银行 光大银行 广发银行 平安银行 浙商银行 宁波银行 上海银行 南京银行 中信证券 国泰君安 平安证券 东方证券 广发证券 中金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招商证券 东海证券 乐瑞资管乐瑞强债10号基金 银叶宏观配置15号基金 联储证券 凯丰宏观对冲9号 华泰证券 中泰证券 江苏江南农商行 昆山农商行 民生证券 万联证券 上海农商行 苏州农商行 天风证券 富邦华一银行 长沙银行 信达证券 浙商证券 安信证券 银叶衍生对冲3号私募基金 东北证券 天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