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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声明:关于要求停止侵害刘郁女士名誉权事

日期:2021-02-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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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 师 函

  本函通过向微信公众号私信方式发送

  关于:要求停止侵害刘郁女士名誉权事宜

  敬启者,

  XX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刘郁女士的委托和授权,指派本所刘XX律师就题述事宜向贵方致送本律师函。

  一、 相关事实背景

  根据刘郁女士向我们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以及我们通过公开途径检索到的信息,我们了解到:

  1. 刘郁女士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2. 腾讯微信公众号XXX”(下称涉案公众号)注册于2020710日,微信号为XX,账号主体显示为个人微信联系方式显示“助理王小英个人二维码”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涉案公众号共计发70篇原创文章。

  3. 202128日,涉案公众号发布标题为《沪上双性恋美女首席自曝》文章(下称涉案侵权文章”)。文章以第一人称自述方式发布,我是一个别人嘴里的美女首席,并同时使用了两张刘郁女士的照片(但予以马赛克处理)该照片也曾在相关业内知名财经研究平台中发布的刘郁女士主讲内容中以多种方式公开。

  4. 截至202129日下午14时,涉案侵权文章阅读量为2.3万。

  5. 刘郁女士已经就涉案侵权文章的发布完成公证取证,并已经向公安机关举报。

  6. 截至本律师函发出之时,涉案文章已经被删除。

  二、 贵方涉嫌的侵权及违法行为

  1、 涉嫌构成名誉权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涉案侵权文章尽管并非以刘郁女士本人名义发布,但文章以第一人称自述,并使用刘郁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公开渠道公开发布的照片,尽管予以马赛克处理,但也足以使相关公众辨识涉案侵权文章中描述的主人公“我”,即刘郁女士本人。

  刘郁女士多年来在业内树立的良好个人形象、专业资质、甚至道德品质均已经受到客户、同事、朋友的质疑或贬损,刘郁女士也已经因涉案侵权文章的发布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

  涉案侵权文章中暗示的上述不实信息,均为捏造、歪曲,严重失实,已经构成诽谤。涉案公众号为自媒体公众号,明知涉案侵权文章讨论的内容将会对刘郁女士本人的个人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仍然未经谨慎核实即予以发布/转发,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涉案公众号具有侵害刘郁女士名誉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鉴于上述,涉案公众号注册主体已经构成对刘郁女士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权主体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此,涉案公众号注册主体应当承担上述侵权责任。

  2、 涉嫌构成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涉案侵权文章被删除前的点击量已达2.3万,显然已经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鉴于此,涉案公众号注册主体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刘郁女士将视情况依法采取刑事自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 刘郁女士的权利要求

  为防止刘郁女士合法权益遭受进一步损害,我们代表刘郁女士向贵方郑重提出如下权利要求:

  1. 尽管涉案文章已经于本律师函发出前被删除,但该等删除并不意味着贵司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方应于收到本函后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涉嫌侵害刘郁女士名誉权的任何内容,并要求任何及所有为贵方实施上述相关侵权行为提供协助的第三方,停止任何及所有涉嫌侵害刘郁女士合法权益的行为

  2. 贵方应于收到本律师函后2小时内:于涉案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书面致歉民众期货官网,就涉案侵权文章对于刘郁女士名誉权的损害予以诚恳致歉,连续刊载或公开的可见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3. 贵方应于收到本律师函起12小时内(至迟不晚于202121018时前就上述权利要求的执行情况向本律师事务所复函(联系方式如下书面承诺今后不再实施任何侵犯刘郁女士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们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XX律师

  话:021-2208XXXX

  刘郁女士在此明确保留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利益。同时,刘郁女士保留就贵方实施的上述涉嫌侵权行为提出民事诉讼的权利。届时,因刘郁女士因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法律措施而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及一切不利后果均将由贵方自行承担。

  本案不应以任何方式减损刘郁女士享有的合法权利或地位。

  特此函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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